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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陵市人民医院急救站: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在行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——首诊负责制

乐陵市人民医院急救站: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在行动 

 5月17日,我院理事长王静、副院长赵广利、闫荣忠、赵军及医务科、护理部、门诊部负责人一行7人深入院前急救科进行行政查房,主要检查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。

首诊负责制:病人初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;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;首先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。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,而应热情接待,详细检查,认真书写病历,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。

如首诊医师经检查患者后,判断确实为其他科疾患,亦应书写病历,做必要的检查和处理,尤其对予危重抢救患者,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实施抢救措施,之后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科,在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,在患者未正式转科前,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。
   院前急救科主任、护士长对急救车上的急救操作、与院内无缝隙衔接及胸痛、卒中病人的绿色通道等进行了汇报。

乐陵市人民医院急救站: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在行动王静理事长指出:院前急救是医院的最前线,是生命的绿色通道,24小时全天候应诊,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。要严格执行各项诊疗规范、技术操作常规,作好各项质量记录,落实首诊负责制,尽最大努力挽救患者的生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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